以案为鉴 | 把学生食堂当作“摇钱树”的校长
杨太平,四川省雷波民族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2021年10月,杨太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2月,四川省雷波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杨太平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涉案违纪违法资金均已没收上缴国库。
“我仍然记得当时学校的一位会计因年龄大了,不会使用算盘,我就在工作之余主动自学算盘,帮她把学校的账记清楚算清楚,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与现在的自己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杨太平回忆。
就是这样一名教师,一步步成长到领导岗位后,错把学校当成自己的专属领地,谋取私利,错把信任代替监管,最终迷失了初心。
2011年8月,在时任校长杨太平引荐主导下,雷波民族中学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承包期为6年的后勤管理服务一体化经营承包合同。
2011年9月,该公司法人杨某某将其哥哥和侄女安排到雷波民族中学,负责食堂后勤管理,哥哥负责管钱,侄女负责做账。
为了感谢杨太平,2012年1月,该公司法人杨某某给杨太平送出了第一笔钱“感谢费”3万元。
“第一次给我送钱的时候,我明确地拒绝了,因为我知道收钱不对。”杨太平坦言道。
随着时间的推移,食堂在该公司的管理下,师生和家长反映都很好,包括上级组织来检查学校,也给予好评,从2004年担任校长以来,自认劳苦功高的杨太平在思想上渐渐发生了变化,开始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坦然地接受对方的“感谢费”。
在学校里,杨太平一直比较信任负责食堂管理的人员,因缺少监管,加之杨某某的不断“围猎”,食堂管理人员验收食材走过场,账务审核睁只眼闭只眼,留给该公司巨大的操作空间。公司除正常运营外,还采取虚列销货清单、虚开发票入账等方式,套取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2016年8月,根据上级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食堂不允许对外承包,食堂经营不允许有利润”的规定,雷波民族中学收回该公司的食堂承包权,作为一把手的杨太平,多年来已经养成了个人说了算的处事方式,与该杨某某沟通后,直接与该公司重新签订了所谓“食堂劳务托管协议”。
在此之前,食堂是承包模式,杨某某要交相应的承包款,2016年8月后是劳务委托,杨某某不仅不交承包款给学校,学校还要发放工人工资、解决食堂的燃料等费用,杨某某等人的利润空间比承包食堂时更高了。
“一言堂”使监督制约机制流于形式,学校成为杨太平等人的“摇钱树”,其“黑手”越伸越长,全无纪法观念。经查,从2011年到2021年,杨太平共收受他人礼品礼金19.925万元人民币,收受贿赂258万元人民币。雷波民族中学腐败案,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并被判处有期徒刑,收缴违纪违法资金1051.59万元。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雷波民族中学完善健全《印章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财务审核报销制度》等内控机制。同时,学校食堂每天由两个管理员和一个值周行政、一个值周老师组成食材验收小组,确保食材入库账实相符。雷波县纪委监委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检查,健全规章制度等方式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以案促改,做深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通讯员 宛远波 张丹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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