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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商务合作促进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成立

发布时间:2024-04-29 16:27:44来源: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部署,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切实提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4月26日,黑龙江省商务合作促进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成立大会在哈尔滨索菲特大酒店举行,近三百名企业家和法律工作者出席会议。

会议特别邀请到劳动法专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级调研员韩伟明做《企业用工风险防范策略》专题讲座。韩伟明表示,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制度调整的核心内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从该意义上说,它是一种合同关系,具有合同之债的财产要素。劳动者必须亲自提供劳动而不能由他人代理;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形成从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因此,劳动者在提供劳动的同时,与用人单位也建立了身份关系。因此,劳动关系不应当仅仅看作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还应当着眼于整个社会的公益来看待。

会上,黑龙江省人社厅和市劳动仲裁院的领导为调解员颁发劳动争议调解员证,黑龙江省商促会领导为调解员颁发法律顾问证书。

省商促会副会长、法律总顾问徐伟表示,省商促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成立为民营企业和职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柔性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对于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春风有信,未来可期。”黑龙江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副处长赵爽对省商促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寄予厚望,她说,希望省商促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重视支持劳动争议协调协商工作,充分发挥链接企业,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和务实创新的工作态度,把依法化解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工作重点。希望哈尔滨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不断加强与省商促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沟通合作与指导,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携手打造劳动争议协同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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